“買賣行為本質上講,侵犯的是用戶個人信息的商業價值。首先是要區分個人信息和隱私,對嚴禁搜集的隱私採取保密原則,而隱私之外的個人信息要防止濫用,立法規制的重點也是防止濫用,以此來打擊買賣個人信息行為。只要遏制了濫用,買賣行為也就得到很大遏制。”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統計,截至2014年1月,中國的網民數量已經達到6.18億。隨著互聯網與人們生活的日益緊密,網民的個人信息甚至是隱私被泄露事件層出不窮。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表示,立法應在保護方式、規制方法上對個人信息與隱私加以區分。
  “防止領導幹部退休後繼續腐敗需要建立制度。除了明列退休後的禁入領域外,還應當建立離退休領導幹部彙報檢查制度、離職去向追蹤報告制度,並且對其退休後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讓規定行之有效、落到實處。”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
  近期,廣東省茂名市原政協主席馮立梅等多名涉嫌嚴重違紀或違法的退休官員相繼被查,成為備受社會關註的反腐新動向。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表示,一件件退休官員被查的案例表明,過了退休這道線並不意味著平安著陸。隨著反腐走向深水區,退休也不等於進入保險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權。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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